针对中国移动出行平台滴滴出行收购美国优步(Uber)在中国的全部业务,中国商务部昨天表示,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的合并申报。
据中新社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天在该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
滴滴出行前天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这项协议下,滴滴出行和优步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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