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作品或角色名称 最高法院:不能作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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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院表示,“哈利波特”等知名作品或角色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对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等合法保护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昨天表示,根据最高法即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司法解释,诸如“孙悟空”“哈利波特”“邦德007”“喜洋洋”等知名的作品名称或角色名称应当给予保护。


最高法昨天发布了《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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