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放宽医疗器械进口。
据《海南日报》消息,按照国务院4月2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将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11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中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实施进口批准,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
决定指出,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上述规定,是要“进一步支持海南省试点发展国际医疗旅游相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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