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企业管制局调查新邮政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要求新邮政呈交特别审计报告,以调查其是否触犯公司法令。(档案照片)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要求新邮政呈交特别审计报告,以调查其是否触犯公司法令。(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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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要求新邮政呈交特别审计报告,以调查其是否触犯公司法令。

新邮政今天开市前发布这个消息。新邮政本月初发布特别审计报告的内容摘要,审计师发现,在企业并购和董事披露利益这两方面,新邮政内部没有既定的政策和流程,因此建议集团明确制定相关的做法和指导原则。

特别审计师在报告中提出多项建议,例如新邮政应该制定指导原则,要求辨认董事会成员或集团员工是否和任何并购对象有相关利益。

报告指出,新邮政的董事在获委任时要披露当时自己在其他机构担任的董事职务,并要每年更新信息,但更新的记载没有标准做法;新邮政进行潜在交易时,集团并没有要求董事评估和披露相关利益的流程做法。独立审计师建议,新邮政应定下标准做法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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