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监管公司将检讨 包括须发布季度财报等规定

陈清汉教授:我对减少条例持开放态度,但如果我们确实要撤除什么条例,好处必须大于坏处。(新交所提供)
陈清汉教授:我对减少条例持开放态度,但如果我们确实要撤除什么条例,好处必须大于坏处。(新交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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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ingapore Exchange Regulation)的董事会成员都到位后将开始战略检讨工作,确保现有市的场条例继续适用,包括检讨挂牌公司发布季度业绩报告的规定。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主席陈清汉教授昨日于记者会上不愿列出需要检讨事项的“完整列表”,但透露将检讨的条例包括要求挂牌公司发布季度财报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调整最低交易价等。

他说:“我对减少条例持开放态度,但如果我们确实要撤除什么条例,好处必须大于坏处。或者说条例必须调整,要有更特定的目标对象。我没有既定想法,监管公司的同事都很有经验和专业,我会开放地聆听他们的看法。我也不会仓促或急忙实施新条例。”

他说:“最终目标是不要以更多条例和规定增加市场的负担。新交所监管公司是要塑造市场,使它更有创意、可持续和有效率,并且在管制架构和标准方面,成为全球的一个参考。”

这家监管公司预期今年8月开始运作,接手新交所监管部目前的工作,包括制定和更新挂牌和交易条例以及监察与调查违规行为并执行惩治行动。监管公司虽然是新交所的子公司,但将独立于新交所,董事会直接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报告。

新交所是在本月初宣布委任陈清汉教授担任监管公司主席。成立独立于新交所的监管公司,是要更清楚划分监管功能以及商业营运活动。新交所首席监管长陈文仁已受委为新交所监管公司的总裁兼董事。

据陈清汉昨日透露,监管公司董事会将总共包括五名成员,其中三人是独立董事,包括他在内,也都独立于新交所会员和挂牌公司。监管公司会有一名董事加入新交所董事会,而陈文仁则会继续出席新交所管理层的会议。

陈清汉指出,成为独立监管公司的另一好处是,外界比较不怀疑它在决策时受制于新交所的盈亏问题,它因此在考虑放松条例时可以不必过度顾虑外界的怀疑,但较危险的是,它也可能管得太严,因为不排除管制者可能有增加管制的倾向。所以,监管公司要继续与新交所保持一定的联系,以避免过度管制导致市场缺乏创新。

陈清汉教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学院执教,目前是国大法学院法律与商务研究中心主席,也是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董事会成员。他有担任多家挂牌公司董事的经验,也曾经在竞争局对付业者的诉讼案中代表竞争局,因此了解管制者和业者两方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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