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两项挂牌条例 新邮政遭新交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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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已向新邮政前董事郑基发出警告信,强调必须遵循公司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互联网)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已向新邮政前董事郑基发出警告信,强调必须遵循公司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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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SGX)公开谴责新加坡邮政(SingPost)违反两项挂牌条例。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则向新邮政前董事郑基发出警告信。


新交所在昨日股市闭市后发文告说,新邮政在收购 F.S. Mackenzie 公司时,没有准确披露时任独立董事的郑基在收购中涉及的利益关系。在这起事件中,新邮政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管,违反另一项挂牌条例。


新交所已把此案提交有关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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