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避免触犯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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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勤

企业法律知识

林宗勤

本地13家鲜鸡批发商涉嫌参与反竞争行为, 新加坡竞争局 (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 Singapore)(下称“竞争局”)因此于2016年3月8日向他们发出违规裁定提案(proposed infringement decision)。涉嫌参与反竞争行为的13家鲜鸡批发商供应的鲜鸡数量超过新加坡市场总供应量的九成,每年销售总额约五亿新元。

据竞争局文告, 这13家企业于2007年(或更早时)至2014年期间在新加坡鲜鸡供应市场串通涨价时间和价格调整幅度,并约定不相互争夺对方的顾客,因而违反了新加坡竞争法(Competition Act (Cap.50B))(下称“新加坡竞争法”) 的规定。竞争局表示,涉案企业之间的协议目的是为了操纵鲜鸡价格,而约定不相互争夺对方顾客也限制了顾客在市场中的选择。

哪些行为可构成

反竞争违规?

新加坡竞争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与消费者免受反竞争行为的对待,无论是大型跨国企业或是中小企业,一律都必须遵守新加坡竞争法。

新加坡竞争法第34节条文禁止企业达成具有在新加坡明显阻止、限制或扭曲竞争的目的或效果的协议或安排。有多种行为可以构成对新加坡竞争法第34节规定的违反。比如当前的鲜鸡批发商的案例,这次涉案的13家鲜鸡批发商约定操纵价格,并通过不相互争夺客户以共享市场份额,已经构成了反竞争违规。此外,本地四家发糕制造商于2008年4月约定提高发糕的价格,并联合声明统一提价,也被竞争局认为可能违反竞争法律。

企业在与其他同行业的企业会面时(比如:召开贸易协会会议等) 也应该尤其注意, 因为这样的会面经常会为反竞争行为提供一个便利的平台。例如,在2011年9月,本地16家女佣介绍所聚集商讨调高新的印度尼西亚女佣每月的薪金,从而违反了竞争法。即使其中一些女佣介绍所声称他们的会面并不是为了操纵女佣薪水,并且最终也没有实行更高的薪水,但是他们被动地参与会面并且未能公开地远离反竞争的商讨,已经足以构成反竞争行为。

竞争者之间交换敏感信息也可能构成反竞争违规。例如,在2012年7月,本地两家渡轮公司因向对方非法交换与提供有关出售给某类客户的船票的敏感及机密的价格信息,而受到竞争局的罚款。

最高额罚款近千万元

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竞争法律,一旦违规,企业将面临法律的严厉裁制。针对反竞争违规,每年竞争局均有权施以新加坡企业营业额最多10%的罚款,为期最多长达三年。在2014年,针对反竞争协议以及非法交换有关轴承的价格与销售的敏感信息,竞争局施以金额为930万6977新元的最高额罚款。

此外,违规者的企业声誉会受到损害,也可能受到因违法行为而蒙受损失的第三方起诉。

与同行召开会议应注意事项

企业可以采取数种措施,以降低违反新加坡竞争法的风险。特别是,当企业与其他同行业企业召开贸易协会会议(或在其他相关场合)时,应确保:

一、事先分发书面议程并确保该议程明确载明议题。

二、做好会议记录。

三、避免讨论任何机密信息或敏感的商业信息,包括:定价、市场营销策略或成本等信息。

四、避免向其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询问或接收任何敏感的商业信息。

如果在会议上讨论了反竞争协议或敏感信息,企业代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以示公开疏远:

一、提出对议题的反对并拒绝继续参与讨论。

二、要求将其反对意见及拒绝参与讨论载明于会议记录中。

三、离开会议室并确保其他出席会议者知道其已离开会议。

四、做好事件记录,并且有可能的话,向企业的法务部门报告。

一般而言, 我们也鼓励企业制定一套竞争合规管理计划,以确保员工与管理层遵守竞争法律。该管理计划可以列明新加坡竞争法律的核心规范,以及竞争法律合规的守则,也可以包括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对竞争法律的认知度。

鉴于新加坡竞争局对反竞争商业行为的积极监管执法,新加坡企业均应加强对竞争法律的了解,并确保其运营完全符合竞争法律的规定。

作者为德尊(新加坡)律师事务所竞争法律与监管业务联席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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