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强化对女佣的保护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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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9日

在一起象征意义不容低估的判决里,大法官梅达顺不但驳回保安人员惹纳达纳因虐佣罪名被判坐牢14周的上诉,更表示虐佣的刑责应当加重。大法官指出,回顾过去的判例,法院并没有充分利用国会立法所设下的刑罚力度。今后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上诉庭将检讨虐佣案的刑罚,提高基准判决并列出判刑考量因素。此外,大法官也认为总检察署所要求的刑罚,必须能反映公众的利益。

52岁的惹纳达纳承认四项蓄意伤害菲律宾女佣的罪名,在2月被判14周监禁后因觉得判刑过重而提出上诉。他是在2015年1月20日至22日之间,因为怀疑女佣偷吃食物和对她有其他不满,对才来工作两个月的女佣施暴,掌掴她脸颊、拳打她胸口和踢她腹部。女佣是在事后送雇主儿子上学时,被其他家长发现她身上的瘀伤报警,才揭发雇主的暴行。

类似的虐佣案时有所闻,一些雇主虐待女佣的程度令人发指,有的还害死她们,完全不见一丝人性。因此,加重对这类丧尽天良的雇主的刑罚,不但可以发挥阻吓作用,也是实现正义的必要方式。总检察署必须正视大法官的意见,今后在提控这类案件时,从严处理,以更好地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女佣的权益,以及更好地反映社会绝对不容忍欺凌弱势的无耻行为。

从国内外很多的案例来看,离乡背井到国外打工的女佣,有相当多遭遇非人的对待,处境几乎就是当代“奴工”。她们来到人生地不熟的陌生世界,面对语言、饮食、生活习惯、价值观全然不同的工作环境,心理上所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好一些还带着和自己的子女、丈夫、父母分隔两地的不舍和思念。她们当中有不少更是举债支付中介费,以便争取比国内更好的工资,所以在开始的一年半载,可能完全白打工,把所得偿还中介费。

这些局限,导致她们同雇主的关系更加的不平等。有债待还加上举目无亲,使得女佣日常的生活条件,基本上取决于雇主的良心和善意。尽管雇佣合同对她们的工作和生活权利有所规定,可是她们是否能获得有营养的三餐、舒适的休息空间和时间、从事正常社交和宗教活动的自由等,却几乎由雇主的态度所决定。让人不无遗憾的现实是,一些女佣在雇主家里的地位,恐怕还不如雇主的宠物。

本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身为发达世界的一员,国人照理应当具备相当程度的人文修养与关怀。一再发生的虐佣案无疑是对集体的嘲讽。考虑到本地人口结构的老龄化与少子化,女佣的角色越来越吃重。社会对她们的贡献非但不够重视,一些无良的雇主还剥削甚至虐待她们。因此,社会必须更加积极地介入,强化对女佣的保护。

法律上的保障以及制度上的设计,例如教育新雇主如何善待女佣、定期体检以发现虐待或性侵事件等,自然是必要的。大法官要求对虐佣者严惩不贷的意见,当然是值得欢迎之举。但是可以改善的地方还有不少。例如,社会上有专门关注女佣权益的非政府组织,他们的专业意见,或许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女佣中介公司,除了代理女佣服务,或许也可以被赋予女佣监护者的角色,成为她们在本地的娘家,代表女佣维护她们的权益。

作为共同的远大理想,建立包容性社会已经日益成为国人的共识,其中自不能排除为本地家庭做出贡献的女佣,以及为基础建设辛劳付出的大量外来劳工。这些默默付出的群体,平时确实很难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可是社会也不应该等到女佣被虐,或者外劳发生工伤意外,才把目光投向他们。善待他们,一来在于对得起我们自己的良知良能,二来请女佣的家庭很多,我们必须给下一代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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