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坚守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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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社论

财政部、国家发展部和金融管理局上周五早上联合发布文告,宣布调整三项房地产降温措施,从本月11日起,向私宅卖家征收卖方印花税期限从四年缩短为三年,税率下调四个百分点,介于4%到12%,在一年内出售的卖方印花税从16%降至12%,在第三年售出的卖方印花税为4%。

政府也对总偿债率框架作出调整,过去房贷者可借贷的款项,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60%,在新条例下,如果贷款与房地产价值比率不超过50%,借贷者将不受总偿债率框架影响,这是为了协助借贷者在退休后,可以抵押房子套现。

政府此次对卖方印花税和总偿债率框架的调整幅度,若与过去九年来多轮的降温措施比较,只能说是稍微放宽而已。对于卖家而言,今后在第四年卖出房地产无须支付卖方印花税,这项变化只有一年的差别;三年内售出私宅所须缴付的卖方印花税下调四个百分点,可能也无法抵消私宅价格已连续下跌三年的幅度。

对潜在买家来说,买方印花税仍是他们进场购买房地产的一大阻碍。政府在联合文告中特别指出,为了鼓励本地家庭谨慎理财,现有的额外买方印花税和房贷与价值比率限制将继续保留。换言之,降温措施的调整仅是针对卖家,顺应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不会对整体市场走向、房价和交易量带来太大的影响。

政府在2010年2月出台卖方印花税后,一年内再作了两次调整,2011年12月又推出额外买方印花税,外国个人或非个人买家须付10%额外印花税,永久居民购置第二套及更多住宅须付3%额外印花税,公民购置第三套及更多住宅须付3%额外印花税。到了2013年1月,额外买方印花税全面增加,公民购买第二、第三套及更多套住宅,分别须付额外7%和10%印花税,永久居民购买第一、第二及更多套住宅,分别须付额外5%和10%印花税,外国人购买房子时,一律得付额外15%印花税。

除非政府也对买方印花税作出相应调整,否则这次的微调,并不足以刺激和提振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此外,未来经济前景不明朗,潜在买家要购买私宅时,必须更谨慎考量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偿还分期付款的能力,及观察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可能变化。

在全球金融风暴结束后,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现象,政府在2009年9月推出第一轮降温措施。尽管政府要多管齐下为房地产热降温,在过去九年里出台了一轮又一轮的相关降温措施,但私宅价格的跌幅并不大,一直到政府调高印花税和设定总偿债率,才使得私宅价格在2014年开始下跌。

买房是大多数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一些人大半生的工作岁月可能都在偿还房贷,同时还要应付日常生活、生儿育女、孩子教育等支出,如果没有经过仔细盘算和作出明智的理财规划,可能会面临背负高房贷的财务危机。过度盘算、过紧的财务规划,已导致一些以租金来偿还贷款的买家,在面临租金日渐下滑或甚至面对无法出租房屋时,还必须掏出更多现金来负担每个月的贷款。

从过去对房产政策作出多轮重大调整,显示政府决心控制房价不断上涨的形势。政府也曾表示,一些降温措施将会是永久的,一些措施则会根据市场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因此,这次降温措施的微调,买家和卖家都不能视之为一个正面信号,认为政府有可能进一步对降温措施松绑。

新加坡国小土地有限,房地产市场过激的波动,会对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冲击,政府已设法维持一个长期稳定的房地产市场,在私宅的供应和需求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促进一个健康和稳健的市场发展。自从房屋降温措施实施以来,转售房屋的销量显著减少,整体市场基本上已较为健康,对有意提升住家生活品质者而言,秉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购买房地产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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