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使廉洁政治成为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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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2017年6月9日

随着“贪污举报与文物中心”的成立,新加坡维护清廉政治的努力已进一步制度化。

“这个一站式中心的成立体现了新加坡对贪污的零容忍态度,也强调了人民监察的重要性。”李显龙总理三天前在中心开幕礼上的一番话突出了中心成立的时代意义,政府表达出反贪的决心还不够,反贪不可缺少人民的监察力量,反贪必须是一种由下而上的努力,新时代的反贪文化的发展因此进入了一个新里程碑。

新加坡自立国以来,便把建立一个清廉政治当作不可妥协的目标,过去几十年的努力告诉我们,反贪污是一项艰巨任务,不断面对新的挑战。早期的反贪官员的经验是,几十年前,上自高官,下至杂役都有收取“咖啡钱”或是“红包”的恶习,从邮差、清洁工讨红包到部长受贿巨款的情形都发生过。

这么多年来,我国政府对付贪污的立场毫不含糊,不论涉及的款项是大小,只要是“取之不义”都必须面对法律的制裁。贪污罪行的后果必须让违法者得不偿失,尤其是涉及部长、高官等的案件更是备受社会关注,一旦定罪后身败名裂,这种处罚比金钱的损失更大,因此,有部长因畏罪而自杀,如前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有位居要职者,因无法面对后果而潜逃,如执政党议员,曾任全国职工总会主席的彭由国。后者潜逃多年,到了晚年才回来自首。

这些大大小小的案例都进入了新加坡的反贪历史档案,为这个新中心提供了永无可磨灭的公众教育材料。也就是说,任何在公私部门身居要职的人犯下贪污罪行都将使其后世子孙蒙羞,这也许是,贪污行为付出的最严重代价。

在“贪污举报与文物中心”设立之前,人们并非举报无门。多年来,人们若有任何举报可以直扣贪污调查局的门。当局设立了这个中心之后,更能取得鼓励民间监察的的效果。地处本岛中央,乌节路闹区边上,与东陵联络所毗邻,有一定的“地利之便”,提醒市井小民,他们身负“监察”的权利。

当局要通过中心宣扬的应是教育社会人士积极地行使公民义务,而不是让他们错误地理解成政府是借此中心鼓励一种举报的风气,否则这会无意中在社会上引发滥用权利,随意举报的恶风。

此外,要正面的调动民间监察的力量,当局也应该通过公众教育,让人们了解发挥监察作用的人在法律上所受到的保护。

在高科技时代,贪污行为变得更为复杂和更难监察,对反贪人员的素质要求也相应有所提高。

在国际上,新加坡一直享有廉洁国家的盛名,“透明国际”每年的调查都给新加坡骄人的成绩单(2016年廉洁指数中,新加坡名列全球第七,亚洲第一),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每年领先新加坡的几个北欧小国,它们对贪污受贿的公职者的处罚未必就比新加坡严厉,贪污的阻吓力未必就比我国大,但它们仍能长年在国际廉洁排名榜上表现突出,相信是社会的良好风气和价值观促成的,正如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能够保持环境的清洁,靠的不是严厉的罚款,而是人的素质。

廉洁政治在新加坡是否已经成为一种优良的文化和传统?对此我们不能过于自满自信,反贪的努力仍是一刻不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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