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韩国总统缘何不易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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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继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一审定谳,遭判24年监禁和罚款1750万美元重刑,另一名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昨天也被检察官以涉嫌贪污、受贿、逃税提起公诉。韩国总统被称为高危政治职务,并非没有道理。自1980年代末民主化以来,韩国总统似乎都不易善终。这一方面显示韩国司法体系对总统或其家属犯罪铁面无私,另一方面却表明韩国总统无法摆脱错综复杂的政商关系。要如何走出卸任总统不易善终的政治怪圈,正考验韩国朝野的智慧。

韩国宪法规定,总统由全民投票选出,任期五年,不得连任。但是,从1988年下台的全斗焕开始,历任总统几乎都无法在离职后全身而退。全斗焕下台后被判死刑,1993年下台的卢泰愚被判入狱22年,两人后来都被赦免。1998年下台的金永三和2003年下台的金大中,则皆有家人涉贪入狱。2008年下台的卢武铉被指受贿,在调查期间自杀。2013年下台的李明博刚被公诉,2017年下台的朴槿惠遭判24年监禁。

总统权力太大,在任上缺乏有效的制衡,似乎是原因之一。1948年订立的韩国宪法原本要采取议会制,但当时的强人总统李承晚主张必须集权总统,以便对内推动经济建设,对外抵御朝鲜南侵威胁。此后韩国历经军人或强人统治,直到1987年民主化浪潮催生修宪,才规定五年一任的总统民选,且不得连任。但是1987年的修宪仍然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包括委任法官、国营媒体机构主管、统领监察机构等。权力过大导致韩国政体被学界形容为“帝王式总统制”。

由于五年后不得连任,一旦掌握这庞大且缺乏制衡却“过期无效”的权力,其中的腐败诱惑可想而知。这就涉及韩国经济结构里的财阀。和日本一样,韩国的经济发展途径,采取的是国家通过工业政策扶植国内企业的政府主导模式。这使得个别家族企业在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后,发展成为跨行业和跨国界的商业王国。有统计称,韩国30家财阀掌控了全国40%的经济份额。没有制衡的权力搭上无所不在的商业利益,其腐蚀性几乎是必然的。

尽管韩国总统在卸任后,其犯罪行为都面对司法制裁,这仍然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局面。首先是这更多是亡羊补牢之举,而且也在反复伤害总统这个职务的威信。其次是对付前任总统往往被操作为政治斗争,就如卢武铉的自杀,被视为是李明博政治追杀的结果。而作为卢武铉的政治盟友,现任总统文在寅又被批评在报复李明博。这种把司法正义同政治权斗搅和在一起的舆论,显然无助于建立社会的政治共识。

唯一的出路,莫过于终止“帝王式总统制”,建立更加健全的权力制衡体制。修宪无疑是可行的做法。在朴槿惠任期结束前,她匆促重提修宪。由于她当时已经深陷滥权腐败的政治风暴,所以修宪建议完全被社会舆论当做转移焦点的障眼法。随着文在寅执政,以及李明博又被提起公诉,修宪重新有了必要性和正当性。修宪如此重大的政治工程,需要凝聚足够的社会共识,特别是涉及条文细节的地方。韩国朝野所面对的挑战不容小觑。

韩国的宪政难题也说明了一个现象。所谓的民主化并非只是一人一票选举政府而已,还需要其他的配套,包括权力的明确划分与制衡、司法和媒体的独立、政商关系的定位等等。对于韩国而言,在修宪制衡总统权力之外,如何避免财阀过度影响政府决策,厘清政商关系的灰色地带,也都是必须重视的课题。让总统不再成为高危职位,其中所需要的功夫,不仅是修改宪法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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