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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互联网时代的人类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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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是因为人们对事物具有“共识”,即共同的认知,而“共识”则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例如,只要人们对这个“苹果”具有“苹果”这个经验共识,他们就不会把“苹果”视为“桔子”。但“假新闻”则有效改变了这个事实,它提供了“另一类事实”,即接受“假新闻”的人们会把“苹果”理解成为“桔子”。

就是说,“假新闻”并不假,只要读者以为是真的,它就是真的。因此,“假新闻”也会发生实际的作用,从而改变现实。传统上说,“思想”就是力量。在互联网时代,“思想”可以是假的。

互联网可以使得任何事物和人发生“异化”,把原来的东西异化成另外一种东西。促成事物和人的异化的力量,历史上一直也是存在着的。例如,马克思就认为资本主义导致人的异化。此外,各种宗教和技术也经常导致人的异化。但从来没有一种东西,能够像今天的互联网那样促成事物和人的剧烈异化。道理很简单,因为互联网是最适合人的本性的一种技术。

这里可以借用社会心理学的一个概念,即英文的self-righteousness(中文大致可译为“自以为是”“自以为正确”),来描述这种异化过程。这里,“自以为是”是一种自我道德优越感,相信自己的信念、行为和所属,优于社会上的大部分人。具有这种感觉的人往往不能容忍其他不同的观点和行为。宗教上的“异教徒”概念便是这样一个极端。社会心理学者认为,这个社会心理的存在表明人类的不完美性。

人类从来不存在不犯错误的时候,一旦人类获得自己展示机会的时候,人类都会这么做。这类似精神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所说的人类的“自我防卫”机制心理。一些学者认为,这种社会心理可能起始于原始社会实践,因为生存的需要,各原始部落需要用这种心理强化内部的认同。之后发展起来的宗教也是如此。近代以来所产生的各种政治意识形态,也可被视为这种社会心理的产物。

互联网时代先满足“个人”需要

互联网所具有的特点则有效地满足了人类的这种心理需要。但有一点非常不同。无论是原始部落时代、宗教时代或者意识形态时代,这种社会心理发生在社会层面,即满足群体或者集体的需要。然而,在互联网时代,这种“社会”心理发生在人这个“个体”层面,首先满足“个人”的需要,满足群体的需要是次要的。这是因为互联网具有分散性、分权性、个体化、个性化、民主化等等强化人的“个体性”的所有特点。

互联网对个体的影响至少可以从个体、群体和个体的环境几个方面来理解。在个体层面,每一个人都可以实现“自以为自”。在互联网上,每一个个人都可以进行“自我选择”,找到虚拟的“另外一个我”或者“同伴”。互联网上的选择无需传统那样的强迫,而是自愿的。因为互联网上的选择实在太多,个体几乎可以选择任何他所需要的,总能找到“自我”。

就是说,对个人来说,人的本质和表现形式似乎不再由任何外在的环境(其他人和事物)来界定和作为媒介,而是由人本身的选择来界定,由人本身来表现。例如,一个个体可以在任何时间来改变自己的性别,在一个场合可以表现为男性,在另一个场合可以表现为女性,或者其他的性别。不管什么性,其都能够找到“同伴”。

这种完全自由的选择结果,就是不同虚拟群体的形成。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已经形成一个个小圈子,或者朋友圈,“团团伙伙”。“人以群分”的理想在互联网时代充分实现了。这些群体都有很强烈的群体意识,并且因为同一意识里面的互相竞争,群体意识不断向极端方向发展和强化,最终导致群体意识的激进化。

最典型的就是类似伊斯兰国组织那样的组织,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意识”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伊斯兰国组织自然是一个反面的例子,但实际上,各种圈子例如“明星圈”(包括政治明星、娱乐明星、体育明星等等)、“言论圈”(各种概念)、“学术圈”(各种“黑社会”性质的小圈子)都是如此,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每一个圈子都是一个“自我服务”的小团伙,似乎其生存和发展和其他的“圈子”毫无关联一样。每一个“小圈子”在巩固自己的时候,把自己从整体社会分离出来,把自己孤立起来。尽管在真实的社会里面,也有“人以群分”的现象,但各个“群”之间是互相关联的和互动的。经济学里面的“劳动分工”理论很形象地说明了这种现象。不过,在互联网上的“群”犹如“单体‘无性’繁殖”现象一样,可以离开其他的“群”而暂时存在着。

再进一步,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处的商业化环境更是强化着“反社会”性质。互联网具有强大的推送功能。一旦一个个体或者群体选择了每一种商品或者某一类人,互联网就会向他推送同样类型的或者类似的商品和人,并且是永无止境的推送。这无疑强化着这个选择者对一个事物或者人的认同,结果,必然导致“只知道这个,不知道有其他”的局面。

在所有这些过程中,人类的异化是显然的。今天,现实世界越来越区域化和全球化,但互联网平台上的人则越来越变得自我禁锢起来,在“互联”表象的背后则是“互不相连”;现实世界的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但互联网上的人则变成越来越具有单向性。个人的单向选择,群体和环境的强化,使得人越来越远离其本源。

今天,一个类似“井田”那样的网格化社会已经形成,实现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理想状态。互联网足够强大,每一个人几乎都可以营造自己的“城堡”,或者寻找到自己希望进入的“城堡”。当每一个人都有了一个自我营造的“城堡”,并且和其他“城堡”老死不相往来的时候,人的社会性就消失了;并且因为人人都可以这样,社会也随之消失。

不仅如此,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自我规定最终走向了反面,即人完全被其他人或者事物所规定,并且这个规定并无自己的参与,因此被完全地异化。这里可以举人的消费为例。在传统社会,消费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的消费,需要什么就消费什么。

但今天阿里巴巴时代的消费是真的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吗?对现在的消费者来说,答案并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消费者是被消费的,他们所消费的东西并不是他们自己真实所需要的。这是典型的“供给侧”所刺激的消费,即提供消费品的人所设定的消费。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一个人可能还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推送者早就知道了他需要什么,并且已经把这份需要送到了眼前。

互联网上的“群”

很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消费领域,互联网时代的其他领域例如政治领域都是如此。人们选择加入或者被邀请加入某一个政党例如共和党和民主党,他们这样做只是因为他们认同的一种“理念”。在政治领域,如果人们不去关注社会的实际情况,不去关注其他人的言语,结果必然造成自说自话。如果留意西方互联网政治,人们不仅不难看到这种现象,更不难理解这种现象。政治人物是这样,公共知识分子是这样,普通人物也是这样。

因为“群”之间老死不相往来,随着“群”的实现和强化,“群”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互联网上的“群”要不互不接触,一旦接触,必然发生冲突。今天的互联网上的语言(包括图像)暴力就是这种情形。有时候,互联网上的暴力还可以直接转化成为实体社会的暴力。

这种现象可以被改变吗?马克思所提出的资本时代的“人的异化”命题,尽管仍然存在,但通过政治民主化和资本本身的转型(即从原始资本主义到福利资本主义的转型)得到了缓解和控制。这个转型过程和人类的知识转型是相关的。人类有理想和价值,这些理想和价值通过人类的行为(无论是政府政策或者其他组织行为)得以实现。

不难发现,每一次技术的转型所带来的是人类思想体系的转型。一方面,新的思想体系必须反映技术的变化,另一方面新的思想体系的出现,表明人类对新技术的消化和控制。

但互联网时代则不一样了。互联网促成的人的自我异化是没有任何其他因素可以相比的。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类可以消化和控制互联网。没有人可以改变互联网现状,所看到的都是人被互联网所改变。这非常明显地表现在思想精英或者哲学精英角色的变化上。近代以来,思想或者哲学都是领先时代的变化的。但在互联网时代,思想和哲学不仅不能领先变化,而且远远跟不上变化。

迄今为止,没有思想家或者哲学家理解互联网这个时代的人的存在意义。道理也很简单,思想和哲学的本质是系统性,而互联网的本质则是碎片性、分散性和分离性。如果要领先变化,思想家和哲学家就必须“凌驾于”这个时代之上,给普罗大众施加一种世界观或者价值观。

但这样的情况在互联网已经不可能了。为了产生影响,思想家和哲学家首先也必须把自己碎片化,转化成为“流量”。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是思想家和哲学家改变了现实,而是互联网改变了思想家和哲学家。

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世界犹如赌场:赌场理性有效地吸走了赌徒的钱财,使得赌徒在赌博过程中快乐地死亡;而互联网也理性有效地吸走了互联网沉迷者的智力,使得沉迷者在沉迷过程中愚昧地死亡。

如果没有奇迹,互联网所主导的人类发展方向很难逆转。但这是一个异化的过程。除非重新定义“人”,这个过程的结果必然是“非人”。当技术主宰人类的时候,或者人类成为技术的附庸的时候,这个人类会是怎样的呢?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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