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打猎与中国乡村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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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

近年来,中国的一些乡村中突然兴起了捕杀斑鸠和野鸡等鸟类动物的打猎活动,使用的捕杀工具既有捕猎网,也有购买或自制的打猎枪支。

但像这样的活动本不属于以田耕农业为主的丘陵或平原地区。

不同于游牧地带,这些地区在大规模的商品和市场化前莫不扎根于农耕文化。打猎不属于他们的农业生产范畴。即使是捕杀,也只是出于庄稼增产的目的,而本身不构成一项生产活动。

共和国早期,在国家主导的群众动员下,中国乡村兴起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坚决消灭“四害”大运动。麻雀,就是这其中的一害。作为大跃进的一个激进举措,群众运动的初衷是为了粮食创收,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打猎活动。打猎是为了自己食用或市场出售。麻雀被定义为一种有害动物,捕杀它们的行为获得了合法性和正当性,也上升到了政治觉悟的意识形态高度。运动结束后,麻雀的数量下降,灭虫药剂也在粮食种植中得到推广和使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的捕杀活动退出了历史舞台。

到执政党推动改革后,庄稼种植和收割又回到了农业生产的中心地位。在乡间,这之外的活动都被大家视为是不务正事。

以笔者早年生活过的一个西南小村子为例,在民工潮来临前夕的上世纪90年代前期,抓捕蛇或泥鳅而拿到集市上出售的,多是一些胆量大的懒散青壮年。在那时的长辈眼里,他们不怕天不畏地,懒于田地劳动,为了贪图便宜才会去干这么一些不正经的事。他们的捕杀已经是一种打猎活动,而不再是为了粮食增产,有点还会伤害对农作物有益的动物。尽管这些猎物有时为他们带来了一笔不错的收入,但因为不需要种庄稼那样的劳力,依然被认为是不劳而获,在舆论上不具备正当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中国建立后,新兴的城市化建设运动同早期的工业化一起推动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大量的就业机会被创造出来。农业人口在资本和城乡隔离户籍制度的挤压下涌入城市务工,从事着服务、制造和建筑等行业。他们长年奔波于各大城市,只在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才回到乡村。到这时,对于绝大多数的家庭而言,城市务工已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生产退出了中心地位。尽管留守在家的老人还从事一些粗糙的农业生产,但这一切在青壮年看来,已不足挂齿。春节回来的这期间,他们中有的忙于社交,有的奔波于各种相亲,有的做着各种娱乐活动。打猎也是这些娱乐活动中的一种。

打猎兴起之初,主要还是一些青年人在做,以捕杀斑鸠和野鸡为主。为了这么一项娱乐,他们有的花下成千上万的积蓄来购买猎枪和弹药。

尽管猎枪支受中国政府的严格管制,但在这一两年,打猎不仅没有消减,反而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也不再是不务正事,花钱买猎枪也不再是败家。中年人,以及有的老年人也加入这项活动中来。

打猎活动在以田耕农业为主的地区观念文化中得到了正当性,令人诧异。有观点认为这是对动物爱心缺失所带来的结果。对动物的关爱可以阻止猎杀,但这种粗糙的心理学归因,显然回答不了打猎大量兴起的这一现象。

为什么会这样?家庭收入转变为以外出务工为主后,农业生产活动就退出了这些田耕地区的中心地位。这就带来了两个结果:相较于其它活动,下田地做农活不再具有道德上的优先性;在春节前后的这段时间,不再从事原来的春种翻土等劳动,而变成了一年一度打工返乡后的休假。这样一来,打猎既获得了舆论上的正当性,也在时间上变得可能。

同时,当下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和他们关于食物的观念,也在推动打猎的兴起。在他们眼中,原生态的比批量养殖的更安全,也更滋养人。在这样的观念下,他们青睐于乡下放养的老鸭老鸡,对于野生的斑鸠或野鸡,也同样情有独钟。市场经济在购买他们劳动力和提供生活商品的同时,也在将他们推向一个反叛市场和现代性的位置,以至于竟然漠视了猎枪受管制和鸟类可能夹带病疫的事实。

作者是中国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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