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局势

回应:台湾符合加入“亚投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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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报4月25日刊载日本东京大学川岛真教授所撰日本可能加入“亚投行”的文章,文中称“台湾不符合参加资格未能加入”,对此与事实不符的说法,特澄清如下。

根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协议第3条第1款“银行成员资格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以及同条第2款“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如未能依照第58条规定加入银行,可依照第28条规定经理事会特别多数投票同意后,遵照银行决定的加入条件成为银行成员”之规定,中华民国为“亚洲开发银行”的完整会员,可以使用“亚洲开发银行”会员身分申请加入亚投行成为完整会员,并与参加亚投行之其他“亚洲开发银行”会员,享有完全相同之权利与待遇。我们将持续秉持“尊严、平等”原则争取参与亚投行。

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新闻秘书 蔡芝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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