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尼:环境外交和主权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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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印度尼西亚在处理与亚细安其他成员国的关系,需要传达准确和正确的信息时,其外交政策却往往是让人感到混淆。当中国在其他三方(文莱、老挝和柬埔寨)的同意下,破坏南中国海秩序时,印尼外交部却保持沉默,没有预料到这是对亚细安问题的干预。

然而,当新加坡执行其国会于2014年通过的《跨境烟霾污染法令》(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时,印尼外交部发言人却在上星期表示,对法令持保留态度。事实上,发言人还表示,法令会造成双方在贸易上的损失。

新加坡的国家环境局最近取得逮捕令,以扣留一名没有协助当局调查去年非法烧芭事件的印尼公司董事。烟雾造成长期的污染,危害了马来西亚人和新加坡人的健康。然而,对印尼来说,对其他国家法令的干预,却可以简单地说成“对印尼公司造成损失”。

印尼环境及林业部长西蒂(Siti Nurbaya Bakar)单方面向印尼环境新闻网站foresthints.news表示,印尼正探讨和新加坡未来在环境和林业的多项合作计划。但事实上,一项合作协议却因为烧芭和烟霾问题而被暂时中止了。

印尼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上,有的只是提议和承诺,却没有具体执行“环境外交”角色的方法。印尼曾于2009年作出承诺,将在202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26%;若有国际社会的协助,甚至可以减少41%。印尼是第一个这样表示的发展中国家。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COP-21)上,印尼总统佐科表示,印尼将为公约提供政治支持。然而,这却得从两方面来看。首先,当公司涉及非法砍伐森林等行为,而可能面对法律制裁时,我们却以“主权”来做挡箭牌。

其次,环境问题是跨境问题,需要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规范甚至联合计划来克服,包括同新加坡的合作。

因此,我们必须突破“主权”的思维。因为环境问题,特别是长期造成烟霾的烧芭,必须立刻和全面地获得处理,包括制裁违法的公司。

印尼必须重新考虑它要采取的环境外交立场,而不是以主权名义来维护自身的外交,这样做只是反映了政府对合作解决非法砍伐问题无能为力。新加坡国家环境局对六家公司发出提醒通知。或许印尼也应该审查这些公司。

印尼的环境外交战略必须能够平衡亚细安的不同利益。佐科要实现对减少全球碳排放的政治支持,就必须先解决印尼众多的环境问题。

原载5月18日印尼《罗盘报》(Kompas),作者是该报资深记者。叶琦保节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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