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曼:从电影《徒刑》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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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锐导演巫俊锋的第二部电影《徒刑》(Apprentice),围绕着死刑这个具争议性的课题。他在电影于康城影展首映前接受专访时透露,自己在电影开拍前,曾与执行过绞刑的退休行刑官有过接触。

巫俊锋忆述,自己原本已动笔写剧本,但在采访过程中,他遇到一名非常有亲和力的行刑官,不避讳谈自己的工作,甚至对能够在死囚上绞刑台前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感到自豪。巫俊锋指出,自己开始对这样的人物产生矛盾心情,于是决定尝试新手法,从刽子手的角度讲故事。

在《徒刑》中,年轻的埃曼被调到监狱任职,与65岁的行刑官拉辛成了朋友。当拉辛的助手辞职后,他决定栽培埃曼,却不知埃曼的父亲,当年就是由拉辛负责行刑。巫俊锋透过这两名关系犹如父子的角色,展现对死刑的思考:死刑执行者是否也进行过自省?一名以杀戮为业的人,可否具备慈悲?

另外,埃曼应该把拉辛当作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还是仅视他为法律的客观执行者?

《徒刑》让我想起法国作家卡缪(Albert Camus)1957年刊登的《思索断头台》一文。

卡缪主张废除死刑,很可能是受一段与父亲有关的记忆所影响。《思索断头台》讲述的就是这起事件。

1914年大战前,一名男子因为灭杀一户农家而被判处死刑。此案引起舆论哗然,卡缪在文章中写道,大家普遍认为,“就算是判杀头,都还太便宜这等禽兽”;而卡缪的父亲当时生平第一次到刑场,看了那场处决。

当时有人告诉卡缪,父亲与大家的想法是一致的,尤其认为杀害农家小孩这件事令人痛恨。不过,父亲从刑场回来后,却没有给卡缪这样的印象。

卡缪写道:“父亲从不曾告诉别人,他那天早上看见了什么。我母亲只说,父亲飞奔回家时,神色慌乱,不答话,就在床上躺了下来;不一会儿,就翻过身,呕吐了起来。他刚发现了,在漂亮的说辞底下,被掩盖的那关于死刑的真相……司法的终极形态原本应该要保护这个老实人才对,结果司法却只是让他呕吐。”

卡缪这篇文章的宗旨,是要以行刑仪式如何骇人及恶心,提出他对以任何名义剥夺其他人生命的反对。但从另一角度看,不论是《徒刑》或《思索断头台》,呈现的其实是死刑存废的多重层面,以及要在该议题上有明确立场之艰难。

尽管讨论并不很热烈,本地最近也有一起死刑案。五年多来因死刑数度遭推翻,而游走生死边缘的马来西亚砂拉越客工贾布林(Jabing Kho),为抢劫谋杀中国客工的罪名付出了代价,在刚过去的星期五上了绞刑台。尽管律师在周四晚11时前又提出上诉,但遭终审法院驳回;五司也斥责对方这么做是滥用司法程序。

较早前台北捷运杀人案被告郑捷被处死,不少台湾友人尽管不认同暴力,但却也感慨于年轻生命的陨落。与之相比,许多新加坡民众对于贾布林案更多是漠不关心,尽管有小部分的人权维护者对此案表达关注,但更多人其实抱着“应一命抵一命”和“延缓行刑是浪费纳税人钱”的态度,显示本地倾向支持死刑者还是占大多数。

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最近指出,法律本身必须反映集体意愿,不能“存在于真空”。不论废除死刑近年如何受国际主流舆论支持,我国司法在对死刑做出修正时相当谨慎,确保任何的改变都有民意支持。

尽管对贾布林代表律师刻意延缓司法程序的做法无法苟同,我仍无法理解许多人如何能对保留死刑有这么坚定与毫不模糊的立场,也不能不因贾布林的处死而感到有些困扰。我心中产生的另一个问题是:在仍保留死刑的国家里,民众是否本就会倾向维持现有秩序,主流民意会否因此也总趋向支持死刑?

死刑存废的课题本质上若使用“多数决原则”来作任何判定,是否也存在缺陷?如何避开一味诉诸社会同情来废除死刑,且也避免陷于“杀人本该死”这种过于感性的论述,更客观地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思考死刑的利弊,也许便是我们要多做的练习题。

(作者是本报记者 ngwaimun@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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