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翰:南中国海判决:无人全胜,警惕全败

字体大小:

时事透视

7月12日海牙联合国常设国际仲裁庭宣布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的判决以后,群情立刻哗然,觉得对中国十分不公,对两岸的南中国海主张否定得太彻底。台湾现任总统蔡英文与前任总统马英九更是不约而同谴责这个判决,令人看到两岸三党少有的高度共识。同时,西方以及日本媒体,从左到右,一致强调此判决否定中国对南中国海的主张。由此看来,全球对此判决性质的认识,亦有高度吻合。然而,这次南中国海的判决真是如此吗?真是胜者全胜,败者全败吗?

我迅速翻了判决书全文,简单说一下感想:仲裁庭拒绝中国南中国海九段线的主张;而且仲裁庭之所以有权介入仲裁菲律宾诉中国的南中国海案,主要是中国自己亦没有主张对南中国海有“历史性所有权”(historic titles),而只是主张有“历史性权利”(historic rights),虽然“历史性权利”亦有主权权利一项,但亦有其他低于主权权利的权利。历史性权利指的是历史上诸种权利,比如捕鱼、经商与主权行使等等权利;历史性所有权则是对宣称拥有的领域有国家的职权行使,持续的行使,同时受到外国默认或承认。历史性权利可以不是排他性的,所以两个以上的历史性权利可以共存;但历史性所有权则具有排他性。

因此,即使承认中国有历史性权利,并不代表中国有历史性所有权;更何况,中国所宣称的历史性权利,并非是历史性所有权。仲裁庭如何断定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不是历史性所有权呢?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文版里头(判决书特别强调中文版的法律效力等同英文版),只有使用历史主权主张的历史性所有权,而中国应该十分知悉历史性权利与历史性所有权两者有明确区别。所以,中国刻意不使用历史性所有权,表明中国九段线的主张,不是主权主张,而是一些非主权的历史性权利主张。而判决书指出所谓非主权的历史权利,在中国加入《公约》以后,即由《公约》条款所提供的权利所取代而消灭。

除此之外,判决书更指出中国在海南岛与西沙群岛周围所划出的领海,证明中国不将九段线里的南中国海海域,视为领海或历史海域;同时中国经常声明南中国海里有飞行自由(freedom of overflight)与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可是根据《公约》,自己国家的领海里,不需要给他国有飞行与航行自由。因此,两件事合而观之,可确知中国实际上对九段线里的南中国海,并非是主权主张,只是一些非主权的历史性权利主张。

因此,判决书在此,与其说否定中国的主张,毋宁是澄清中国九段线主张的性质——即是非主权的历史性权利主张,以及说明在《公约》里,历史性权利的运用与局限。所以菲律宾外长说这次判决对解决南中国海纠纷有所贡献,说明他们对判决的性质很明瞭——不是全胜,只是在国际法上,确定菲律宾不是亦不会全败。美国政府在判决宣告以后,亦是呼吁相关当事国回到谈判桌上而已。

其实,中国外交部在7月13日的声明《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有关争议》中,就完全没有提到九段线,当然更没有对九段线里的南中国海有主权主张,而是仅对没有明确定义的“南中国海诸岛”有主权主张。中国外交部的声明可说遥遥呼应判决书的断定。

判决书对两岸在南中国海主张最大的威胁在第二项——将南中国海南沙群岛所有的岛屿,包括最大的太平岛都视为岩礁,或者没有自己独自的经济生活(an economic life of it’s own),因而都没有专属经济区(EEZ)与大陆架。这才是今后在国际法上,在国际政治里,在与南中国海周边各国谈判时,主要的争执所在。但这个争执所在,也许亦是整个南中国海争执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觉得这是一个让南中国海问题来到多边协商的历史机会,而非中国的挫败。中国如何在多边协商中扩大在区域的影响力,在区域秩序的建设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才是中国长远最大的外交与战略红利;而不是为了南中国海的资源与经济专属区的划分锱铢必较,闹到得不偿失,有失大国风范。

最后,我的建议如同两年前在台北《思想》刊登,后在《腾讯大家》分四次转载的《21世纪中日大战?》一文结尾所说:

“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没有共同政治目标的经济整合无法消弭战争,这的确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所留下的深刻教训。在具体事例上,中国可主动展开协商,促成南中国海的共同行为准则,更要主动成立一个‘南中国海资源环境组织’,与相关各国各地共同管理分享南中国海的资源,共议航行安全等问题。邀请美国和韩国成为准会员,也可让日本加入成为准会员,但前提是日本放弃历史修正主义。

另一个想法,则是在中国、日本、韩国、越南、泰国与印度尼西亚等国,成立一个“东亚文化机构”,收集整理研究发展所有东亚文明的物质与非物质资料,即一个21世纪继往开来的新《四库全书》、新《永乐大典》计划。诸如此类的东亚非经济整合项目,都应该认真考虑,以使中国崛起产生完全不同的意义和面貌,而不是只有船坚利炮而已。”

在这次的南中国海判决以后,中国不是要与国际法对冲对干,更不是与美国、日本甚至周边国家为敌,而是要顺势主导区域秩序的建设。这将是中国崛起的重大考验。

作者是日本千叶大学地球环境福祉研究中心副教授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