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让他三尺又何妨?》里举了三个例子,分别是个人、单位和国家的土地争议。为了说明哪些能让,哪些不能让,中国的“爱国者”制订了一个原则:国内的能让,国外的不能让;内部矛盾能让,敌对分子不能让。
很多人喜欢喊“寸土必争”“寸土不让”的口号。我是个学者,要掌握理论和占有资料才发言。领土可以让三尺吗?我们看事实。
一、白龙尾岛(浮水洲岛):该岛于1957年被中国割让给越南。有人根据《中法条约》,认为应属于越南。然而,该岛一直被中国实际控制,且长期有平民定居。《儋县志》卷一《地理志》记载:“1957年秋,中央领导同意将此岛割让给越方,并无偿给予越方固定资产(含党政、团体、学校等财物)……”(海南史志网)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