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惜薇:克服市场失灵 为清洁工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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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劳资政代表所组成的全国工资理事会,在每年发布新的工资指导原则时,总会强调长远应以生产力增长,来推动实际工资增长,确保不削弱经济的长期竞争力。

然而,清洁工友事务小组日前的建议,乍看之下却似乎违反了这个原则。这个同样由劳资政协作伙伴组成的小组,规定雇用清洁工人的清洁承包公司,在明年和后年里,把清洁工的基本月入推高60元,好让他们每月至少赚取1060元;到了2019年,雇主则须给员工80元的加薪。以此推算,每名清洁工在未来三年里,加薪总额是200元,但小组却没要求清洁工人在生产力方面取得相应增长。

向主管低收入工人事务的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再纳询问,他的回应恰恰与我的观察相反。他说,渐进式薪金模式涵盖最低工资阶梯,确保工人在提升技能和生产力后,可获得升迁及更高的工资。他解释,清洁工人接受多方面的培训后,生产力比以往高,这回提出强制性加薪建议,其实是要纠正“市场失灵”的问题。

事缘清洁工所服务的清洁承包公司,在原来的合同约满后,如果改由别的公司承包,清洁工要留在同一地点工作,就得转到新公司旗下。这往往意味着他们的工资将回落到类似起薪的最低水平,他们之前因提升了技能和生产力而累积的加薪,或因此无故归零。

清洁服务合约由价低者得,这符合市场规律;技能和生产力更高者没能因此获得更高工资,却与市场规律相悖,这也正是劳资政清洁工友事务小组希望协助纠正过来的“市场失灵”问题。

另外,清洁工人也将从2020年起,每年获得等同于两个星期薪金的常年花红。跟每年动不动就分发大半年花红奖励员工的大公司相比,相等于两周工资的花红可谓杯水车薪。可是我们别忘了,清洁业是承接外包服务的行业,许多清洁工人都不直接受雇于所服务的对象,他们的雇主是犹如中介的承包公司。要这些承包商分发花红给员工,他们自然会考虑工资成本上升的问题,大部分就会在竞标工程时,调高合约价格,把成本转嫁给使用服务那方。

劳政双方多年来鼓励把部分业务外包出去的企业,以服务素质而不是以价格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最重要考量,但计划没能取得预期成效。企业是否会愿意以照顾清洁工人的福利为前提,承担更高额的合约价格,将是个不小的挑战。

另一方面,强制清洁公司定期为清洁工加薪和发花红,如果原本合约未到期,不能及时修改合约,以反映上升的工资成本,那清洁公司要如何消化较高的成本?难道要政府津贴资助清洁公司?因此,要确保受雇于承包公司的低收入工人获得花红,或定期为他们加薪,背后其实有许多考量。

多年来,许多国家采用最低工资制,我国却认为最低工资制会损害工作伦理和自力更生意识,担心所定下的最低工资,最终演变成雇主只愿意支付的工资顶限。意识到不少清洁工在渐进式薪金模式下,面对薪金维持在同一水平的厄运,劳资政伙伴提出解决方案,希望逐渐完善这个显然还需要多方面磨合的薪金制。

政府在清洁、园景和保安业推出强制性渐进式薪金模式后,许多人都追问当局会不会在更多行业复制。我倒是认为,答案其实再简单不过,只要能逐步完善渐进式薪金模式,提升这三个行业的形象,让他们更吸引人,那即便不在其他行业实行这个薪金架构,这些行业也会因为担心员工跳槽到有强制性渐进式薪金模式的领域,而不得不改善员工的待遇。

(作者是本报采访组副主任 hosb@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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