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权回归20周年,大陆与香港两地的来往频密,涉及两地的司法问题迎面而来。
由于大陆和香港实行不同的司法体系,社会制度大不一样,两地如何制度化司法协助变得至关重要。不过,法治的香港与倡导依法治国的大陆,还是有法治的落差,司法协助更重要的是司法互信,没有互信就没有协助的基础,在两地司法互信不足的情况下,司法协助需要“防火墙”。
4月23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陕西西安联合举办“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二十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这是两地首次就司法协助工作共同举办专题研讨。事实上,香港回归以来,以《基本法》为依据,两地先后签署了《互相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四项安排,形成了“一国两制”下中国区际司法合作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