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总则》拒绝公民社会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2017年3月间在第12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中国政府和共产党将推进《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整合工作,描绘将于2020年制定的《统一民法典》的构想。


该法由全11章(由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共计206条组成。从构成目录已显而易见,该法具有相当于日本《民法》“总则篇”的内容。其中还包括如保护个人信息(第111条)、享有知识产权(第123条)等在日本《民法》中未明确制定的重要规定。所以在某种层面上,与日本《民法》“总则篇”相比,可以说《民法总则》更具综合性。


另外,《民法总则》还有不少诸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9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84条)等独特的规定。当然,这些规定是否会起到排斥公害企业,使助人为乐企业层出不穷的作用,还不太明朗,所以今后应当关注其法律的运用。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