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学:修宪后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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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宪是今年中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主要工作和民众议论的主要话题。3月11日下午,十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结果是2958票赞成,三票弃权,两票反对,一票无效,可谓功德圆满。


观诸坊间议论,焦点似乎集中于对国家主席任期限制的修订上。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被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看后不禁惊诧与不解。


看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宪法修正草案的解释,又看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关于宪法修正案的说明,如出一辙,反而更为困惑。于是不得不求助于外媒网站,浏览了《联合早报》网和FT中文网,试图打开相关文章,不料却纷纷跳出“真不巧,网页走丢了”的提示字幕(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的文章除外)。相形之下,作为喉舌,《人民日报》于修宪表决通过后不足半小时,即发出了题为《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的社论。感慨之余,惊诧与困惑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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