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细安2018——坚韧团结 创新求变

陈相秒:南中国海区域合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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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发表主旨演讲,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演说中表示:“各国从一个开放、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和多边贸易体系中受益,这促进了本区域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同时,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也强调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性。

与此相呼应的是,4月11日的年会南中国海主题分论坛,回归区域合作的起点,重点探讨了构建“泛南中国海地区经济合作圈”的新构想。在此背景下,不禁要问,这些共识和构想真能开启南中国海区域合作的新进程吗?

笔者认为,中国与亚细安国家如何准确把握、认识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的本质,是构想能否成真的关键所在。其原因有二:一是南中国海地区经济合作机制繁多,但复杂且效率低下。因此,处理好与现有的机制的关系,提供新的和更加高效的模式和方案,是有关各方首先需要关心的问题。二是南中国海地区合作涉及海洋争端、地缘政治和经济秩序变革等复杂、敏感因素,因而清晰界定相关内涵是构想实施的重要前提。

事实上,该构想是对本地区现有合作机制的补充和升级。其一,是地区各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新丝路”)的具体方案。2013年共建新丝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南中国海沿岸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项目合作,如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但尚无类似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能够发挥统领全局作用的机制安排。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建设,正可以弥补新丝路建设的这一不足。

其二,是对中国-亚细安双边合作机制的进一步升级。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建设将进一步整合地区资源、调整市场分工,促进各国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相互合作领域、提高彼此合作深度,重点加强海洋、旅游、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其三,是对现有地区多边机制的补充。相比于目前诸多的双边合作安排,地区多边合作机制供应并不充足。

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建设是一种地区多边合作安排,将构建机制化的多边对话、协商平台和确立地区合作平台。与此同时,相较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贸易和投资谈判,构想侧重的是具体合作机制建设,是与RCEP同步并行的重大区域合作倡议。

南中国海地区地缘政治和经济竞争局势复杂,区域合作历来都面临政治制度、宗教信仰和文化差异,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重重挑战。目前,建设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构想的实施,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具体有三:

一是在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中,中国与亚细安国家更加有必要和意愿致力于提升区域合作水平,以此保持自身发展进程。目前,亚细安经济发展正处在快速增长期,从2007年到2016年,亚细安的经济年增长率在5%以上。作为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体,亚细安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全球贸易繁荣。因此,面对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勃兴的阶段,为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期,亚细安国家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区域合作,也将有更加坚定的政治意愿加强与中国的合作。

二是中国的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意愿,为构想落地提供了坚强的动力。中国在中共十九大之后,加快新一轮对外开放步伐。特别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此次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致辞中,更是再次向世界宣示对外开放、构建多边贸易体系的坚定决心,也发布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措施。

4月13日,中国还宣布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的计划。毋庸置疑,对比广州、浙江、天津、陕西等地的自贸区,海南自贸区和自由港所面向开放的就是东南亚市场。因此,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拥有庞大的市场、强大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丰富的资源,既有足够的意愿,也有充分的实力,可以为推动泛南中国海区域经济合作构想的实践提供强大的领导力。

三是地区合作的政治氛围日渐趋好。特别是干扰中国-亚细安关系良性发展的南中国海问题,得到了有效管控,南中国海随着“南中国海行为准则”案文磋商的深入,进入了以规则谋和平的时代,合作成为相关方处理海上有关争议的首要选项,建设泛南中国海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氛围向好的势头持续强化。

坦率地讲,泛南中国海地区的多边合作机制建设,并无多少成功的经验可以汲取,需要中国与亚细安国家的共同探索和创新。构想的落实既不可一蹴而成,但应避免过于缓慢甚至止步不前而最终落空。

构想的落实有两种路径选择:由下往上推动,即由民间学术研究和低层级商定可行合作方案,最终交最高决策层拍板决定;反之,由上往下是指高层达成初步共识后,再由民间学术研究和低层级磋商解决具体技术性问题。作为全新合作构想,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路径、具体举措等关键问题尚待研究和确认,因而采取由下往上的反常规思路,可能更为务实和高效。具体而言,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建立低级别的磋商机制和名人专家小组,开展前期的技术性磋商。各方可充分论证构想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构想的基本原则框架,丰富实施内容,商定具体举措,理顺协调机制,为各国决策层提供磋商方案。

第二步,建立中国-亚细安对话机制,开展实质对话。特别是可利用10+1负责外交和经济的部长级会议,开展第一阶段的正式磋商,重点解决“建不建”“建什么”“怎么建”三个问题,为最高决策层间达成最后共识奠定基础。

第三步,通过中国-亚细安领导人会议,共同宣布建设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并达成构想实施方案,确定推进计划。

总之,南中国海周边各国可以通过泛南中国海地区经济合作机制,建立多边贸易、投资、金融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内资源整合、要素流通,形成合理地区产业分工,打造有全球竞争力的区域经济组织。中国与亚细安国家可以通过更为便利的签证、通关、运输、免税等方面政策措施,打造泛南中国海地区旅游圈,发展地区消费统一市场;同时也可通过海空互联互通建设,打造连接东北亚地区和大洋洲、印度洋、非洲和欧洲的区域物流中转中心;还可有分工、有侧重的发展海洋渔业、临港工业、制造业,积聚区域力量,在全球产业分工中谋得主导地位。

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

助理研究员

2013年共建新丝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南中国海沿岸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项目合作,如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但尚无类似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能够发挥统领全局作用的机制安排。泛南中国海经济合作圈建设,正可以弥补新丝路建设的这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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