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胡德根读者11月3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发表的《提高私人出租车司机的素质》中提出的建议不表苟同。每五年上一次安全课程,不能担保私人出租车司机就会安全驾驶,路上不是经常可以看到德士司机鲁莽驾驶的现象吗?
规定司机的年龄必须在30岁或以上,不表示他们就会比较稳重,一般上没有乘客会去管司机几岁,反而更注意他们的驾驶技术。规定最少要有五年的驾驶经验也不行,驾驶经验更不能以拥有多少年驾驶执照来衡量。
在过去五年内有超过两次危险驾驶记录者,不能成为私人出租车司机,其实这要看情况而定,若严重的超速驾驶或闯红灯,驾照早就吊销了,而且记分制也不容两次闯红灯。记分制允许一年内不再犯者的记分可以获得解除,胡读者却要当局设限五年,未免太苛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