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在4月30日在一家职总平价超市购买了一瓶调味料,因不适用,我到住家附近另一家平价超市要求更换。根据超市收据,货物出门后可凭收据在一定时限内退回现款或更换。
我询问那位在自助付款处的服务员,她让我去收银处询问。我问一位正在排货的服务员,她说没问题,可以更换。最后我在收银处出示收据要求更换,收银员却叫我回到购买原物的那一家超市。
平价超市在本地有那么多分行,既然允许顾客退款和更换产品,就应该方便顾客在不同的分行之间办理退换手续。若坚持须回到原本的分行,也应该在收据上注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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