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醉酒驾驶的新闻一再出现。名门之后邵在礼在过去20年来第三次酒驾被控,被判坐牢八周、罚款1万元和吊销各级驾照八年。本地夜店Zouk创办人程令嘉,也因为酒驾被控上法庭。有过两次酒驾被惩处经验的人、曾经经营夜店的人,理应更清楚知道不应酒后开车,也更清楚知道酒驾的危险,所以更应该负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个人与社会责任。为什么酒驾会像毒瘤般纠缠着社会?是惩罚不够严格?还是酒驾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和不顾后果冒险?一些侥幸心理有时候只是带来钱财损失,但有时候却会闹出人命。醉酒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灵敏度,若醉酒还开车,在车速70公里或90公里时,任何稍慢的反应都可能酿成严重意外,轻则伤人伤己,重则夺人命,导致无辜者家破人亡,更严重的是导致终身残疾,自己背负一辈子的悔恨。其实,现在有不少公司提供酒后代驾服务,爱喝酒又爱开车去喝酒的人,至少应该负起责任,呼叫代驾服务把自己和车子送回家。这么一来,才不会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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