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彦四年前,我和妻子预购了一间新的五房式组屋。在建屋发展局签合同时,销售部官员问我要不要贷款,我说不要。官员问我如何一次过还清,我说到时会卖掉我现在住的组屋,以卖屋所得一次过还清。官员说好,然后让我们签合同。签合同时,官员让我们在她用铅笔打叉的地方签名,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们到时如果不买新组屋会面对什么情况、新组屋住了多久才能卖等,没有其他的解释。我们是第一次购买新组屋,也没什么经验。今年,我收到建屋局发来的电邮,让我在四天后去建屋局领取新组屋的钥匙,并还清余款。我们吓坏了,因为我们的房子还没卖,怎么还清28万元的余款?我们多次去看新组屋,以为还没建好。我们一直以为,建屋局会给我们大概六个月的时间,来卖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然后付清新组屋的余款和领取钥匙。我即刻写电邮给建屋局,并去建屋局解释,现住房子还没卖之前,我们没有能力领取新组屋的钥匙和付清余款,因为在签合同时,没有人告诉我们拿钥匙时得马上付清余款。建屋局给我的答复是,因为我们签合同时不要贷款,所以我们必须在新组屋可以领取钥匙时,马上领取钥匙并付清余款。我们无计可施,只能去找国会议员帮忙,议员为我们写信给建屋局,我们也来回跑了很多趟建屋局。建屋局让我们延迟两个多月领取钥匙,可是时间还是不足够。我也要求建屋局让我贷款(新组屋买价的一半),以便我们可以及时领取新组屋,可是建屋局财务部说我的入息不够,不能贷给我所需要的金额,尽管我们现在住的是特大型组屋(三房式和四房式打通),卖出后肯定足够我还清余款。然而,不管我怎么跟建屋局理论都行不通,毕竟造成今天我们这个困境的责任不全在我们。当初我们签合同时,销售部官员没向我们说清楚新组屋完工时间、何时该转售旧屋、领取新屋钥匙和还清余款的时间表。当时若将这些时间表列入合同里,不就没那么多问题了吗?现在销售部让我找财务部,可当我找财务部后,又把我推给销售部。我向财务部要求给我们六个月的免利息时间,以便我们可以在这六个月内出售现在的组屋,财务部说,他们不能用公共资金来弥补我要求的免息损失。销售部还告诉我,“有些”买家和我一样打算卖旧房子来付清新房子的余款,他们会向建屋局询问新组屋的完工时间。既然是“有些”,也就是说有些买家不知道要这么做。那为什么建屋局不吸取经验,在买家签合同时解释清楚呢?我对财务部这么说时,他们的回答是:“我不是销售部。”现在我们却陷入了不必要的困境。
请LIKE我们的官方面簿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