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好友的太太要到樟宜综合医院做复健,侄儿为他们召来一辆Grab私召车。抵达目的地后,女佣从后车厢取出轮椅,好友太太双脚刚踩地,连拐杖都还没拿稳、车门还没关上,司机就开动车子。
幸好友人反应快,赶紧趋前大力拍打车身,车子才停下。司机只摇下车窗说了一句“对不起”。如果当时好友慢了半步,后果不堪设想。乘客刚下车,车门还没关上,司机就急着把车开走,这种鲁莽驾驶行为将危及乘客和行人。
德士司机要经过考核,有一定的服务素质,若因为服务不好被投诉,可能就无法继续留在这一行,这是对乘客的一种保障。素质良莠不齐的私召车司机是否也面对这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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