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一个月前被优步(Uber)私召车服务的丰厚奖励金所吸引。在第一个月里,每个星期开50趟载客服务,可获475元奖励金,开100趟可获950元,150趟可获1500元。我丈夫因而与该公司签下半年合同。
由于头两个星期还不熟悉,还在学习,所以不仅赚不到钱,还倒贴几百元的租车费。到了第三个星期,我丈夫非常勤奋,终于驾驶超过50趟载客服务,优步却说开50趟车已收入超过400元车钱,所以没有奖励金,只是和一般没签合同的司机一样得到150元。
这合理吗?开50趟、100趟、150趟车,收入不能超过400元车资,才可获得奖励,有这个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