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庭聆讯采用陪审团制度,所有21岁至65岁及符合语文能力的香港公民,都有可能做陪审员。但笔者之前一直服务于香港媒体,无意之间获得豁免。转到外媒工作十多年后终被选上,上周四前往“应征”。
不过,笔者也很怀疑,我目前服务的《联合早报》虽不在香港发行,但港人也可随时登入网页阅读,那性质不是一样吗?带着疑问,笔者战战兢兢准时到达法院大楼的陪审员集合处,赫然发现室内已有许多候任陪审员。
数一数,人数竟然接近60。司法机构人员要求我们分批上前核实身份,笔者借机将疑问提出,获答复是:“嗯,是有‘踩界’(即豁免与不豁免之间),这样吧,若选上,直接向法官提出疑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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