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部分“巴拿马文件” 港媒揭政商名人设离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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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锐民报道)香港三家传媒获得部分“巴拿马文件”,揭露香港多名政商界人士开设离岸公司,但没有申报详情。其中,被点名的唐英年、刘皇发父子及田北辰先后澄清。会计界则提醒,开设离岸公司是合法的。

据有关媒体取得的“巴拿马文件”显示,于1997至2002年担任非官守行政会议成员的唐英年,在1997年与富联国际(现称永泰地产)主席郑维志开设离岸公司。至2002年才将股份以1美元转售其父唐翔千。

行政会议前成员、立法会议员刘皇发,与家人在上世纪90年代起,在英属处女岛注册三间离岸公司。刘皇发及其儿子刘业强均申报英籍,而《基本法》规定行会成员不可以有外国居留权。

于2013年被指于新界东北囤地的发展局长陈茂波,当时曾承认其家族透过两间离岸代理人公司持有农地权益,而根据巴拿马文件,该两家公司曾积极从事为他人注册离岸业务。

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则被揭发,曾于1997年6月在英属处女岛成立一间离岸公司,但未在立法会利益申报纪录中披露。

现任港区中国全国政协常委的唐英年发表声明,强调严格按照行会及港府的申报利益机制申报。他将保留对有关报道的法律追究权。

现任乡议局主席的刘业强则澄清,与父亲一直持中国籍,只是回归前所有香港人申报都是英藉,而离岸公司的资料没更新。他强调,父亲没有外国居留权。

田北辰则向公众道歉,承认漏报。他说,在1997年和妻子成立离岸公司,各持一半股份,没申报利益,但非存心隐瞒。

另一方面,香港政治新星、青年事务委员会主席刘鸣炜,被揭发持英国国籍后,直认不讳,并强调是其母宝咏琴在他未成年前,代他及家人申请英国国籍。他也说,并不打算放弃英国国籍。

会计界立法会议员梁继昌指出,开设离岸公司是合法的,也有公司透过离岸公司进行合法的集资。他说,“巴拿马文件”难免会让人认为香港是税务天堂或洗黑钱中心,港府要检讨申报制度,令问责官员及议员清楚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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