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昨天推翻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一审对“公投护台湾联盟”总召蔡丁贵、“太阳花学运”成员陈为廷反服贸期间与警冲撞的罪成判决,改判无罪定谳。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一审时,依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蔡丁贵拘役40日、陈为廷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全案上诉二审。
案件起源于2013年间,当时中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上海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同年7月底在台湾立法院召开首场不对外公开的服贸公听会,但蔡丁贵、陈为廷为了想入内旁听,涉嫌冲撞警方人墙、拉扯警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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