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交流 投资中新重庆项目 四领域可享税收优惠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17年9月28日 3:40 PM发布 / 发布 / 2016年10月21日 3:30 AM字体大小:小中大重庆市国税局表示,投资于中新重庆项目的四大领域可享受共计27条税收优惠。据《重庆日报》报道,重庆市日前发布《服务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40条涉税政策措施》,指企业投资中新项目的四大领域,可享受税收优惠。一是在金融服务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利息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金融同业往来的利息收入、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王毅访问印尼 分析:中国希望与亚细安国家协调给南中国海局势降温 韩咏红:美国“堤丰”中导系统部署菲律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