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受贿财物价值超1亿元(人民币,下同,2069万新元)。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央视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昨天公开宣判奚晓明受贿案,奚晓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奚晓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报道说,1996年至2015年,奚晓明先后担任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财物共计折合约1.14亿元。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