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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老虎”吕锡文 涉受贿入狱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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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法院昨天判处涉受贿罪的北京“女老虎”、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入狱13年,罚款200万元(人民币,下同,41万2400新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综合央视、新华社等报道,61岁的吕锡文2001年至2015年在担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西城区区长、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北京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约1878.7万元。


吉林市中级法院认为,吕锡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她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因而从轻处罚。吕锡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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