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

参与去年旺角骚乱 港三男女暴动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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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名男女参与去年年初的旺角骚乱,昨天被法院裁定暴动罪名成立,是事件中首宗因暴动罪而被定罪的案件。


负责案件的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昨天听取三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后,将案件押后至今天上午判刑。三名被告——23岁女大学生许嘉琪、20岁学生麦子晞、33岁报称厨师的薛达荣——实时还押。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19条,被定为非法集结的集结者,破坏社会安宁即属集结暴动。参与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十年。但在区域法院审讯的刑事案件,法官的判刑上限是七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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