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申请保释等候上诉的前香港公民党成员、“七警案”主角曾健超,突然放弃上诉即时服刑,理由为个人要为部分法律不容许的行为负责,加上当初打他的七警已经定罪,但他强烈否认是担心被法庭加判刑期。
曾健超于2014年“占中”期间,在龙和道向警员淋泼液体及抗拒尝试制服他的警员,去年被裁定一项袭警及两项拒捕罪罪成,判囚五星期。法庭原定昨日处理其上诉事宜。
曾健超昨早约9时抵达高等法院,首先在庭外向记者表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强调当日所泼的是水,而非其他液体(传言说是尿液),因此“对得住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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