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

曾荫权获准10万港元保释

曾荫权(左四)昨天离开法院时,感谢市民、朋友、同事及多个宗教团体的慰问及支持。(中通社)
曾荫权(左四)昨天离开法院时,感谢市民、朋友、同事及多个宗教团体的慰问及支持。(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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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综合讯)正在服刑的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昨天获准在上诉期间以10万元(港元,下同,1万7900新元)保释外出,但不准离境。

72岁的曾荫权今年2月22日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入狱20个月,后来在3月9日提出上诉,并申请上诉期间保释。曾荫权是香港史上首个入狱的前特首。

综合港媒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昨天开庭处理上述申请,署理首席法官杨振权批准曾荫权以10万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

据报道,入狱已两个月的曾荫权闻讯后表现平静,其妻子曾鲍笑薇双手合十,展露笑容,其妹妹曾璟璇则当场激动落泪,并与身边家人拥抱。

曾荫权约下午5时45分完成保释程序,离开高院前向记者表示对获法庭批准保释抱有感恩的心情。

他也感谢市民、朋友、同事及多个宗教团体的慰问及支持。

网媒“香港01”引述香港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指出,据现有条例,前特首被法庭定罪后,政府会禠夺其福利及待遇,但当案件进入上诉阶段后,曾荫权便是“上诉人”。这意味着若他一直上诉至终审法院,未被最终定罪前,其在保释期间一切前特首福利待遇,包括政府座驾、保镖服务等会“失而复得”。

至于曾荫权涉及的另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将于9月26日在高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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