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杀人案”二审 被告无期徒刑减为坐牢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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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昨日二审改判,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的于欢,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了此案。山东高院认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依据中国法律,二审是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时沸沸扬扬的“辱母杀人案”划上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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