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农民工去年9月在微信群开玩笑留言“跟我加入ISIS”,近日在宣扬恐怖极端主义罪名下,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引发部分舆论哗然。有分析认为,微信本月初刚颁布新规要求“群主”规范群内信息,如今传出上述案例,反映微信等沟通工具的舆论空间正进一步收缩。
据《工人日报》本月22日报道,31岁的北京农民工张强(化名)去年9月使用恐怖组织卡伊达前头目奥萨玛头像,登录微信聊天群组。一名群友留言说:“看,大人物来了”,张强开玩笑回应:“跟我加入ISIS(伊斯兰国恐怖组织)。”
今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指张强“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微信群发布信息,构成宣扬恐怖和极端主义罪,判他有期徒刑九个月、罚1000元人民币(约204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