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被爆伴游高官 章子怡告壹传媒败诉

章子怡当时向《壹周刊》索赔,并要求该杂志登报道歉。 (网络图)
章子怡当时向《壹周刊》索赔,并要求该杂志登报道歉。 (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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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讯)《壹周刊》2012年5月引用其他媒体报道,以“卷入薄熙来案,章子怡伴游十年捞32亿元”为题,指中国影星章子怡涉伴游中国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高官。章子怡跨海控告壹传媒索赔165万台币(约7万5000新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前天仍判壹传媒胜诉免赔,章可上诉。壹传媒法向务经理叶锡波说:“感谢法院,该报道确实没有诽谤恶意。”

判决指出《壹》第575期相关内容有“大陆《博讯新闻网》惊爆”,“如果博讯新闻网报道无误,章子怡也很可能因为卷入薄案,而惹上麻烦”,读者应可明了内容是转载其他媒体,《壹》未将相关消息当作绝对真实事件报道。此外,法官认为章是国际巨星,被爆卷入薄案广受大众关注,属可受公评之事,当时许多媒体引用《博讯》,且联系不上章与经纪人,《壹》已尽查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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