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李腾案件的报道,才知道《红星大奖》十大最受欢迎奖都是艺人自己砸钱得奖的。如果是这样,那就跟中元节的喊标一样,看谁价高者得。如此一来,我觉得这个奖根本没什么意义可言,还是别办了。——男读者(XXX095)
《红星大奖》十大最受欢迎奖投票方式再次引起关注。新传媒设这个奖究竟是想知道谁比较受欢迎,还是想知道谁的支持者比较有钱呢?既然是“最受欢迎奖”,理应限制支持者每人最多只能为艺人投票一次。如果可无限次投票,那只会被人视为只是赚钱的途径罢了,跟受欢迎程度没多大关系。希望新传媒在来临的《红星大奖》能改进这方面投票缺陷。
期待8频道能播放《天籁之战》第二季和重播第一季。这个节目太精彩了。——观众SMS(XXX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