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彬:半夜三点半的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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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一个白胡子小矮人跑进我的卧房,尖声细气地向我大声宣布:我想要读书!读一本纸本书!

我想要读书!

半夜,一个白胡子小矮人跑进我的卧房,大力而且毫不客气地把我给摇醒,尖声细气地向我大声宣布:我想要读书!读一本纸本书!

我瞪大眼睛盯着白胡子小矮人。他一字一顿地说:我想要读纸本书喔。很认真的一股冲动喔。

真是莫名其妙的冲动啊。我对白胡子小矮人说,想读什么,我手机里头有小说、散文和诗,去打开来读吧。说毕,就想翻过身回到睡梦里去。

但白胡子小矮人已经把头摇得咕咚咕咚响——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我也打起精神,给他做理性分析(三更半夜做这回事,还真是不容易呢)。

通过手机荧幕,我们随时都能吸收大量资讯,而且装载信息的载体已经轻巧得能够随身携带,这是百年前无法想象的。人类正坚定无比地循着“轻便快捷”这条进化道路走着。未来,吸收资讯的方式肯定只会更加匪夷所思——例如脑袋和网络直接链接起来,大脑一动念就能在网络世界随处漫游。网络的任何资讯都可以直接成为我们的思想组,任我们收集、筛选、整理、消化。

纸本书毕竟太笨重,和这个时代追求的“快捷”和“简便”、“经济”与“实惠”相差太远。一本Kindle已经可以容纳万本书啦,现在的纸本书其实已经无异于从前的竹简书了。所谓的进化,就是“谁的家中还会有扫帚呢”这样的问题吧。

报告完毕!

哪知白胡子小矮人听完,竟然可怜巴巴地嚎啕大哭,眼泪斑斑点点地滴在他花白的胡子上,叫人为他的胡子难过。真是个重感情的白胡子小矮人啊。

那一条长长的,给眼泪沾上的白色胡子,忽然让我突发奇想,胡思乱想……不久之前,妈妈的朋友通过手机传给妈妈的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一封信,是妈妈在中学时期写给她朋友的信。原来妈妈的朋友在家中发现妈妈当年写的信,拍下来给妈妈看。

我透过手机荧幕,看着妈妈的字迹,看见属于一个时代的学生用的那种蓝色墨水,娟秀整齐地印在稍微斑驳的白纸上。

当时,不知为何,我竟然情不自禁,好想好想摸一摸那张有着妈妈笔迹的信纸,摸摸那一排一排的字迹,仿佛摸着摸着就触碰得到中学时期的妈妈。那时候的妈妈穿着整齐的上衣和裙子,带着属于70年代女中学生式的那种敏感和好奇,听着刘文正和邓丽君的歌曲,一笔一划将15岁的思绪慢慢地写在纸上,然后细心地封住信件,也封住了一份1970年代的心情。

那真是美丽得像清澈的湖水啊。

当我死了以后,我的孩子孙儿看到我的电邮时,他们会不会也情不自禁地想触摸我的电邮?到时任他们怎么摸,都摸不到我握笔的力度和情感,摸不到我字体背后的性情和态度……我已真正化作一缕虚拟的青烟!

白胡子小矮人忽然大力摇着我的手,把我从遐想里摇回卧房。纸本书哪,他用细细尖尖的声音说:我们需要为纸本书,和充满字迹情感的信件,做一场祭祀仪式。

但是,现在已经是半夜三点半了,我很想睡觉嘞。

白胡子小矮人开始闹很大的别扭,大力地扯自己的头发和胡子,满房间乱跳。给他扯下来的胡子一丝一丝落在地上,在黑暗中缓缓闪烁着银色的光。

这个白胡子小矮人为什么老爱和自己的白胡子过不去呢?为了安抚他,我对他说,别闹啊,除了纸本书,其实还有一种书,比纸本书更悠久,更隽永。

小矮人眨着眼睛望着我。我说,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对着被朝阳染红的云彩赞叹,对着滚滚长江惊叹,对着洁净如婴儿之心的月光进行最深沉的省思。那些云彩是书,成群的候鸟在天空中是字,那高山和森林都是书的魂魄,在我们的眼里幻化成诗。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亦是如此。

白胡子小矮人看着我,不置可否。然后她毫无预警地打开房门,从容地出现在我和白胡子小矮人的面前,仿佛她如此毫无预警的出现根本就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出现的可是她啊!我和白胡子小矮人最喜欢的歌手,长发飘逸,背着一个木吉他,像是森林里的精灵般,静静地用澄明的眼睛看着我们。对于她的出现,我和白胡子小矮人自然没有异议啦!于是她背靠着白色的墙,静静地弹起了木吉他。自第一个音阶起,我和白胡子小矮人马上就被笼罩在音符和声音的迷雾里,无法自拔。

那是一曲关于出走和成长的诗,述说着离开的姿态,以及如何用身体在大地上谱写生命之歌的一段恋曲。整个卧房笼罩着迷茫茫的雾,白胡子小矮人也悠悠地跳起舞来。我透过薄雾,看着他的身影,听着她的歌词,心底忽然生出莫名的感动。白胡子小矮人的身体,已然幻化作一个又一个字,在雾里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散文。

好久,一曲唱毕,歌声在卧房里荡漾,白雾慢慢渗出卧室,白胡子小矮人仍沉醉在轻盈的声音里。她则已经悄悄地戴上安全帽,离开之前她还俏皮地向我眨了眨眼,害我脸颊微微感到发烫。

为了继续逗白胡子小矮人开心,我想起几个月前在一家书店看到的奇观。

我看到那好多的四书五经、百家思想、易经和孙子兵法、史记和佛经、经络学和黄帝内经—— 中华五千年的智慧,本应是一本又一本沉甸甸的书籍,竟然化成了一本又一本手掌心般大小的书!

那些小小的书,翻开来还是比手掌小,而且比手机轻了好几倍。真难想象,五千年的智慧浓缩起来不过只是手掌心般大。只是苦了患上老花的爱书人。这样一来也很好,纸本书进化成轻巧又方便携带的读物,同时又得以保持纸本书的特征。那可是爱书人的喜讯!

这时白胡子小矮人忽然神经质地大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他又大叫几声,双手乱舞,大声宣布:我知道为什么非看纸本书不可!我知道了!

看纸本书是一种心情!

看书是一种心情,所以就有适合在书店里读的书,适合在咖啡馆读的书,适合在家里读的书,适合在多云天无云日读的书,适合在春天夏天秋天冬天读的书,适合在上厕所时读的书,适合在地铁上和巴士上读的书,适合在半夜里和懒洋洋的午后读的书,适合在床上读的书,适合在林子里和河床边读的书,适合在情人身边读的书,适合在上课时偷偷读的书,适合在孩子临睡前轻轻给他读的书,适合在寂寞时忧郁时安然自在时读的书,适合在浴缸里读的书,适合在雨天晴天台风天时读的书,适合在吃饭时读的书,适合在生病时读的书,适合在放假时读的书……

小时候,为了找一本合适的书上厕所读,有时还会搞到自己弄脏裤子。真是难为情之至!白胡子小矮人肯定也有同样的经验,他已经叽叽嘎嘎地笑弯了腰。

我想起一个朋友,每每拿起一本书,她总会把鼻子凑过去闻一闻纸的芳香。我也想起另一个朋友,他总是很心疼书,总是喜欢把书保护得像新的那样,翻书都不肯翻得太用力。我则喜欢抚摸书本的纸感和质感,任指尖在纸间漫游,像情人在彼此身上抚摸对方的弧度和温度那般。清风不识字,却也颇喜欢听翻页的声音;秦始皇则大概喜欢听烧书的声音—— 我和白胡子小矮人想说的是,纸本书不仅仅是读的,也是触感、芳香、心情和体验的结合呢。

肯定是这样一回事吧。所以我们才对纸本书不舍,这是我和白胡子小矮人对纸本书的情意结……

于是,我们到底还是决定在半夜三点半的时候,为纸本书和手写信做一回私人且庄严的祭祀仪式。于是我拿起圆珠笔;白胡子小矮人也掏出久违了的铅笔,细心地将它刨好。我翻出泛黄的稿纸,也拿出久未登场的涂改液。白胡子小矮人自己掏出小作业簿,那是他最初最初写文章时用的作业簿。

然后我们一起坐在书桌前,微微地弯着背,在温暖的桌灯下开始低头书写,互相阅读,给彼此作眉批,又继续写着,然后读着,读着,读着。

到底以后还会不会有人捧着笨重的书本阅读,用麻烦的信纸寄情呢?到底有没有所谓的读书和写信的祭祀活动,还有半夜三点半睡不着觉开始低声吟哦的窘境呢?读到这里,我和白胡子小矮人相视而笑。窗外,三点半的半夜里开始无声地飘起了漫漫白雪,世界煞是宁静和美丽。

这真是在赤道飘雪时,最温暖的祭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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