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手段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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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付屡犯不改的酒驾惯犯,台湾执法部门近日使出杀手锏,安排这些罔顾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司机,清洗太平间运送遗体的柜子,以及医院手术室的解剖台,让他们近距离“直面死亡”,这一招果然奏效,其中一名司机事后表示,“说心里不发毛和不害怕是假的,我今后绝对不敢酒后驾车了!”


上述的惩罚方式,显然不在一般的刑法范围之内,坊间的反应也是褒贬不一,无可否认的是收到预期的效果,就如本地也有让“垃圾虫”穿上特制背心扫街的例子,多少发挥了“对症下药”的阻吓作用。


说句实话,对违例和犯法者实施惩戒,固有“处罚”的目的,但是终极目标却是“教育”,确保受罚者不要(敢)再犯,有的酒驾者荷包饱满,再高的罚金也不当一回事,上述“震撼教育”虽然是“另类”一些,像这样的当头棒喝,能触及犯者的心灵深处,唤醒良知,手法也不失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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