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电眼和天眼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报载一对男女,跑步时碰上挡路的共享脚踏车,心生不满而把它们当废弃物,往沟渠里一扔扬长而去,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已被附近的电眼(摄像镜头)逮个正着,现在就等执法单位的后续行动了。


拜通讯与应用科技之发达,近年来公共场所、建筑物的多个角落、大街小巷、交通工具,到处布满“眼睛”,24小时风雨不改,全天候盯紧视界内所有的“发生”,一一收录在可以倒带查看的设备中。有了“电眼”这个法宝,大多数违规行为皆难逃法眼,“电眼”的存在,确实有助于阻吓犯罪意图,对社会治安的改善,起到正面的作用。


其实早在“电眼”面世之前,“监督”世间万物的“天眼”,早就覆盖每一个角落,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世间万千人与事,钜细靡遗尽收眼底,不仅如此,电眼只能捕捉行为,天眼却能透视内心,把你的所思所想,映照得清清楚楚。然而,很多人这方面的认知,还存在极大的误区,最大的谬误便是以为,尽管违规犯法,只要人不知,电眼没拍到,则大吉利是,不会出事;有的人明明背信弃义,却装扮成仁人义士;有的在人后道德沦陷,人前就装出一副道貌岸然样,还会编造种种故事,美化和漂白自己,实在是“皇帝新衣”,天知地知,可怜他却以为没被看穿,的确既可笑又可悲。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