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一名马来族学院生两年前飞往叙利亚加入恐怖组织卡伊达(Al-Qaeda),昨日被判入狱12年。《星洲日报》报道,高庭司法专员沙里夫在下判时,形容被告莫哈末希达亚(Mohamad Hidayat Azman、20岁)的所作所为令人厌恶及反感,相信马来西亚人及全世界都会严厉谴责他的行为。他说,卡伊达组织分散在全球各个角落,恐怖主义的意识形态也足以威胁全球的安全,而被告的行为将打开世界各地的恐怖分子网络,尤其是在马来西亚。“若你真的想当一个烈士,就不该辜负父母及兄弟姐妹寄予的期望。你的父母花了这么多钱送你到国外升学,你应该为了他们而努力。”他因此判处被告坐牢12年,刑期从被捕日(2015年12月7日)算起,所有用作支持这项罪行的财产将被充公。被告闻判后,神情谈定。根据案情,来自霹雳州巴里文打的被告,自2014年4月起,通过浏览多名身在叙利亚的马来西亚公民的面簿,密切留意当地局势,并于同年9月决定飞往埃及“Markas Lisan Salam”学院就读大专。被告抵达埃及开罗后,曾向多名人士求助,以取得从土耳其入境叙利亚的方式。被告最终在一名印度尼西亚籍男子的协助下,以1000令吉(约330新元)买下飞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机票,抵达后由另一名男子负责接应带入境叙利亚。被告在叙参与军事训练 被告在当地参与了军事训练,包括学习拆卸、安装AK47步枪及骑马术,并于两周后跟随卡伊达组织在叙利亚的联盟“Jund al-Aqsa”组织,参与各种军事训练、巡逻被占领地区边界及学习操作用以对抗坦克车的军火。一年后,被告决定返回埃及开罗以完成学业,并在去年12月6日返马。被告代表律师菲查拉曼在求情时说,被告当年仅18岁,年纪尚轻,他在叙利亚一年半后便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因此决定要回归正道,并听取埃及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劝告返马。他说:“被告受教育程度不高,只到中二,因此容易受到该国的环境及文化的影响。谁不曾犯错,希望法庭可以给予被告第二次机会。”主控官诺莎兹娃妮副检察司认为,被告所犯下的是一项严重罪行,且曾向多名好友分享他在叙利亚参与恐怖组织的经历。她希望法庭以公共利益为重,判处被告适当的刑罚。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9月5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在吉隆坡国际机场搭乘航班前往叙利亚加入卡伊达组织,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30J(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0年或罚款,以及被充公任何一切将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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