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修改婚姻与离婚法令,规定改信伊斯兰的父亲或母亲,不可单方面改变未成年孩子的宗教信仰。新法案也首次规定伊斯兰法庭无权审理离婚案,今后无论改信伊斯兰的穆斯林或非穆斯林的离婚案件,将一律由民事法庭审理。当局希望这能彻底解决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婚姻纠纷及争抢孩子事件。 分析师:修法让民事法庭位阶高于伊斯兰法庭 分析师认为近年来越来越伊斯兰化的马国政府能出台这样的修正案,实属难能可贵。这是因为修正案间接强调审理离婚及相关案件时,普通法的位阶高于伊斯兰法,民事法庭的位阶也高于伊斯兰法庭。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21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的“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正)法案”规定,原本信仰或改信伊斯兰的丈夫或妻子,都可向民事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伊斯兰法庭无权作出离婚协议 新法案指民事法庭在审理离婚方面的判决位阶高于伊斯兰法庭,也只有民事法庭才有权解除婚约。新法案指伊斯兰法庭无权解除婚约和离婚协议,并指伊斯兰法庭作出的离婚协议都是无效的。 目前只有非穆斯林有权向民事法庭提出离婚申请,穆斯林则因伊斯兰家庭法令的限制而只能向伊斯兰法庭提出离婚申请。由于伊斯兰法庭无权审理任何牵涉非穆斯林的离婚案件,民事法庭则无权审理穆斯林的离婚案。因此若夫妻分别向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提出申请,两个法庭又作出不同判决,就会产生冲突。 此外,马国一些民众改信伊斯兰后,往往未经配偶同意就让孩子改教,结果引起许多纠纷及诉讼案。该法案新增条文因此规定,无论丈夫或妻子改信伊斯兰,18岁以下的孩子都将维持原本的宗教信仰。 根据新法案,除非父母一致同意让孩子改信伊斯兰,其改教程序才算有效。孩子年满18岁后则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 另一条新增条文也阐明,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前若都信奉不同宗教,孩子可以维持原有信仰。 在男女平权方面,目前相关条例让父亲争取孩子监护权是比母亲占优势,新法案则规定照顾21岁以下孩子的母亲或养母,与父亲拥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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