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就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一马公司、1MDB)舞弊事件,以“公职人员渎职”的罪名起诉首相纳吉。不过法庭认为宪法规定首相并非公职人员,因此批准纳吉撤销这起诉讼。
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阿布巴卡前天宣判时表示,纳吉律师团队指宪法规定纳吉并非公职人员(public officer)而是“行政人员”(member of administration),法庭认同这项说法,因此裁定马哈迪等人起诉纳吉“公职人员渎职”是无法成立的。法庭也批准纳吉撤销这起诉讼。
阿布巴卡在长达31页的判词中表示,宪法列明部长(及首相)、副部长、政治秘书或者议会秘书是行政人员而非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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