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一名雇主因聘用非法外劳而被判鞭笞。他也是马来西亚政府修改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后,首名因雇用非法外劳而面对鞭刑的雇主。
移民局总监慕斯达法前天出席“雪州移民局常月会议与移民局日”后向媒体表示,这名46岁的华裔雇主来自沙亚南,并在梳邦再也USJ经营一家蛋糕店。当局发现此人聘请15名非法外劳而提控他,法庭日前判他监禁六个月、罚款4.3万令吉(约1.43万新元)及鞭笞一下。
慕斯达法说:“这名雇主因违反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而在去年6月5日被控。”根据相关条例,聘请超过五名非法外劳者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六个月以上的监禁及鞭打不超过六下。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