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建议者提出 强化总统顾问理事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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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民选总统制第二场公开意见陈述会昨早在高等法院召开,在约五个小时中至少有三组提呈建议者提出强化总统顾问理事会的职权。宪法委员会也针对如何更重视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建议,以适当约束总统行使否决权,和陈述会参与者交换意见。

黄伟曼 报道

ngwaimun@sph.com.sg

总统顾问理事会的职权应强化,规定总统在任何情况下行使监管权力时征询理事会成员的意见,理事会的委任或组成方式也可考虑重新设计,以确保成员的背景更加多元。

检讨民选总统制的第二场公开意见陈述会昨早在高等法院召开,在约五个小时的过程中,至少有三组提呈建议者提出强化总统顾问理事会的职权,包括让这个协助总统的独立咨询团的意见变得更有分量。由大法官梅达顺领导的九人宪法委员会也针对如何给予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建议更多重视,以适当约束总统行使否决权,和参与陈述会者交换意见。

在民选总统制这个有两把钥匙的机制中,总统顾问理事会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确保总统不能独断独行。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的一组大二生在提呈给宪法委员会的建议书中指出,他们观察到要受委为总统顾问理事会成员,合格标准并不高,成员的经验与素质最终都远远超过标准。

代表其他三名同学陈述意见的大学生亚历山大(Alexander Kamsany Lee,23岁)指出,小组认为与其只提高合格标准,应重组并扩大总统顾问理事会,将理事会分为法律、金融财务和关键职务委任三个部门,为总统提供“更专门的意见”,但这项建议昨天受到梅达顺质疑。

梅达顺认为,如此划分理事会成员的职务并不明智。他说:“如果这么做,成员只会关注自己负责的范围。我认为由一组拥有不同背景的成员一同考虑各项课题,还是有很大的好处。”

目前,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六名成员中,两名由总统委任,两名由总理委任,大法官和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各委任一名。梅达顺指出,委任过程经过精心设计,目的是组成一个“近乎完美”的团队来协助总统,但他同意应确保总统顾问理事会的成员背景多元,避免“决策失衡”的情况发生。

Covenant Chambers LLC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健杰(29岁)建议设立一种“混合”制,将总统和总统顾问理事会合并为一个六人体制,由人民选出其中两名成员,再以“选举团”的形式由理事会选出总统,但由于这可能削弱总统得到的民意委托,宪法委员会对此建议提出多项反驳。

拥有2500名会员的欧亚人协会建议,总统顾问理事会的意见在各个领域应获得更大重视。根据宪法,总统如今只有在针对拨款法案和关键职务的委任行使否决权时,必须咨询总统顾问理事会,梅达顺同意这样的安排有必要延伸到其他事宜的决策上。

欧亚人协会会长特斯拉(Benett Theseira)指出,一些人认为将过多权力赋予总统,一定程度上违背国会选举制,过度约束民选政府。协会建议由两人或三人一组的团队竞逐总统选举,每两届选举如果总统没有从少数种族中产生,下一届大选规定由少数种族担任职位。

梅达顺回应说,自推翻绝对君主制度后,文明社会几十年来一直探讨如何约束与控制国家的权力,人们目前最熟悉的是司法检讨与三权分立概念,但这不表示新加坡行政权自我约束的设计行不通。

目前,如果总统提出否决而理事会不认同总统的决定,只要有三分之二国会议员支持,仍可推翻总统的否决。梅达顺建议考虑另一种可能性,即在理事会与总统意见分歧时,只需一半国会议员支持就可推翻总统的否决,如果理事会多数成员与总统立场一致,只有少数不认同,才需要三分之二国会议员来推翻否决。

他说:“这将加强问责,因为政府与总理必须在推翻否决时,解释这如何符合新加坡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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